发展规划办公室

【人才培养】关于开展2020年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检查和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0.10]

2023-10-26点击:[]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精神,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9〕22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8〕3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由我厅统筹组织,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具体实施,开展2020年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和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分合格性评审和优秀等级评价,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合格性评审,12月15日前完成优秀等级评价(详见附件1)。

2.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同步进行(详见附件2)。考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暂停组织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专业技能考核标准、题库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在今后技能抽查考试实施过程中进行验证。

3.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分学校自评和专家评审两个阶段,2020年10月25日前学校完成自评,11月30日前完成专家评审(详见附件3)。


二、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科学制定质量标准,全面实施质量监控,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和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各学校要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结果的应用,对获得省级优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的开发团队成员,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成果认定。我厅将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职业教育重点项目申报和推荐的重要依据。

3.各学校要于2020年10月25日前在学校门户网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栏上公开发布2020年所有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于10月26-27日,将《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自评表》(附件9)、《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2018年新设专业汇总表》(附件10)和相应佐证材料的纸质档(一式二份)以及加盖公章的PDF版电子稿报送至省教科院职成所,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的学校要于11月23-24日将申请评价材料纸质档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至省教科院职成所,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评价材料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申请报告,申请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调研报告、核心课程标准、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和《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题库统计表》(见评审标准附表)。除申请报告提交一份外,其他材料均一式二份。


三、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职成处:刘彦奇,0731-84713947,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908办公室。

2.省教科院职成所:阚柯、杜佳琳、李琼、舒底清,0731-84402943,zcs807@163.com,长沙市教育街11号省教科院职成所807、810、812办公室。

 附件: 1.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方案

2.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方案

3.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方案

4.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细则(试行)

5.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细则(试行)

6.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细则(试行)

7.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题库统计表(样表)

8.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标准(试行)

9.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自评表

10.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2018年新设专业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20日

http://jyt.hunan.gov.cn/sjyt/xxgk/tzgg/202010/t20201021_1023412.html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