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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评协〔2024〕7号)

2024-05-22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点击:[]

各会员单位、相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我省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研究及相关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提升,培育高水平教育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成果,发挥科研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助力推动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发布《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4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就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从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出发,以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及评价改革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本协会年度课题研究对培育我省高水平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成果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教育强省建设。

二、课题选题

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办学、教学、育人等方面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具体选题可参考本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该指南分为重点选题和参考选题两类。申报重点课题应从重点选题中选择并标明;申报一般课题可以从指南里的选题中选择,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题目字数最多不超过40个字,不得使用副标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列入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如申请重点课题,除上述要求外,课题申请人还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本协会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协会课题的申请;

(2)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3)申报的课题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附件2)中说明所申请的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4)不得将已出版或已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作为本次课题项目的申报内容;

(5)截至2024年5月31日,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3.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承诺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课题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书守则,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课题立项申请书》是为具有约束力的自主合同文本。

四、研究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说明

1.申报时间。本年度课题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7月9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

2.课题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书后将电子版(包括word版、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文档名称统一命名为“课题申请人姓名+课题类别代码+研究领域代码+课题名称”)及原件提交给所在单位科研负责人。科研负责人将所在单位所有的申报表的原件统一整理后,连同盖章后的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7月9日前寄送至协会秘书处,同时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协会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2024年课题申报”)。若所在单位不组织统一申报,申请人可自行按上述要求提交申请书。  

3.课题评审费。每项课题立项评审费为200元,费用收取由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负责,费用主要用于工本费、专家评审指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1)缴费方式: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分行广卫路支行

账号:44001421802053002989

(2)汇款时请备注“课题评审费+申报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汇款后请将开票信息与申请书一同发至协会邮箱。协会收到评审费后,将电子发票发送至对应邮箱。

六、联系方式

协会邮箱:jypgxh@126.com

协会秘书处:陈老师15920589314、李老师 17512945229

学前教育分会:赵老师 13297311871

基础教育分会:田老师 15268136163

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1018室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秘书处 陈老师收




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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